为您找到与分包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怎么认定的两篇 法律知识相关的共200个结果:
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但是通过彩礼为婚约进行担保这样的行为受法律认可吗?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婚约担保的相关法律知识。
1、不要人情担保。在订立担保合同时,担保人碍于情面,对被担保人缺乏应有的资信调查,盲目签订担保合同,
2、不要行政命令担保(或称领导干预担保)。这种担保违背自愿原则,在是否设立担保、采用何种形式担保、担保多大范围的债务这些问题上不是由当事人商定,而是在领导干部用行政命令或出面干预的情况下设定的,容易产生纠纷。
3、不要贿赂担保。这种担保往往通过贿赂钱财或礼物来达到设立担保合同的目的,如李某在某地办了一个建材厂,急需流动资金。李某找到某局领导:“我们厂急需10万元资金,贷款机构方面的工作我已经做好了,就缺担保人,事成后再给你1万元。”该领导便以该局名义予以担保,后李某的建材厂因产品质量问题关门停产,李某逃之夭夭,该局因此遭受损失,该领导也受到查处。
4、不要无知担保。有些人对被担保人的主体资格不做审查,对担保范围、责任期限、责任方式也没明确约定,便盲目在担保合同上盖章,还说什么“反正自己贷款自己还,我只不过盖个章办个手续而已”,等到出了问题,才如梦方醒。
5、不要无效担保。中国《担保法》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才有资格做担保人,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不能作为担保人。如果由这些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作担保,会因不合主体资格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这点在订立担保合同时应多加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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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成立是指合同订立过程的完成,也即主体对合同的基本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合同的生效则指依法成立的合同为使其具有法律所赋予的约束力而产生的效力。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合同成立的相关法律知识。
合同的订立与合同的成立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合同订立是合同成立的基础和前提,没有合同的订立,也就不会有具体合同的成立;合同订立是当事人为订约而进行相互协商的全过程,而合同的成立仅是缔约当事人达成合意的状态;合同的订立可有合同成立与不成立两种后果,而合同成立仅是合同订立的积极后果。《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可见,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虽为不同的概念,但两者是密切联系的。
合同的成立是当事人之间产生权利义务的基础,具有重要的作用:
(1)合同的成立旨在解决合同是否存在的问题。合同成立是合同订立过程的成功结果。如果合同不成立,合同订立失败,不发生具体合同,也就无所谓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等问题。
(2)合同的成立是认定合同效力的前提条件。只有成立的合同才会发生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如果合同没有成立,当然也就谈不上合同的效力。
(3)合同的成立是区分合同责任和缔约过失责任的根本标志。合同订立过程中,因一方当事人的过失致使合同不成立即订约失败,造成他方损失的,过失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因合同关系尚不存在,这种赔偿责任只能属于缔约过失责任。只有在合同成立后,因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一方违反合同的,才会发生合同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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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民法学模拟练习及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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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条款是指印就于提单背面,明确规定某国法院对提单争议案具有排他管辖权的条款。该条款又称协议管辖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表现,其目的主要是为防止发生司法管辖的纠纷和节省诉讼费用,方便、合理地解决争议。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管辖条款的相关法律知识。
由于管辖权往往与国家主权相关,因而各国都不愿意轻易放弃管辖权。海运国家往往利用制定提单条款的优势,在提单中加入有利于自己的管辖权条款。这显然对托运人、收货人或提单持有人不利。
为此,广大货主国家纷纷要求限制承运人利用管辖权条款对诉讼地点的单方面控制。然而,《海牙规则》和《海牙一维斯比规则》对提单管辖权问题均未涉及。只有《汉堡规则》才对此作出了明文规定。《汉堡规则》第2l条第1款规定了若干原则用以规范提起诉讼的地点,规定原告可以选择管辖法院,并对合同当事人协议或法院同意由其他法院管辖的权利进行限制。
其第2l条第2款解决了通过对物诉讼扣船获得管辖权这一难题,即扣船仍然有效,但经被告提供适当担保以保证随后判决的赔付,诉讼必须转移至第21条第1款规定的可接受的有管辖权的法院。由此可见,提单中即使有管辖权条款,原告也不当然地必须接受约束,原告具有广泛的选择诉讼地的权利。
中远提单第2条规定:凡出自本提单或与本提单有关的一切争议均应按照中国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解决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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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违约是指违反合同债务的行为,亦称为合同债务不履行。合同违约相信很多人都经历过或者尝试过,那么合同违约的后果是什么呢?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合同违约的相关法律知识。
单方违约
依《合同法》第108条的规定,所谓预期违约,以称先期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表示其将不履行合同的行为。预期违约的实质是种毁约行为,分为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两种。
所谓明示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到来之前,明确、肯定地向另一方表示其将不履行合同义务。违约广播这种毁约心思表示既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所谓默示毁约,是指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行为表现而预示其将不履行合同义务。其构成条件为:
1、债务人的行为符合《合同法》第68条所规定的情形;
2、守约方具有确凿证据证明对方具有上述情形;
3、违约方不愿提供适当的履行担保。对于预期违约,守约当事人依法选择下列救济方式来追究对方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自救手段
依《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对于预期违约,守约方依此享有合同解除权,可单方解际合同,并可请求对方赔偿损失。
此规定比较适合明示毁约。但对于默示毁约而言,因恐难以掌握对方违约的确切证据,故守约方不宜而采取解除合同措施,可参照合同法第68条规定,中止合同履行或中止合同履行或履行准备,以避免扩大自己的经济损失;立即通知对方当事人在预期间内提供适当的履行担保。
若对方当事人在处理期间内不能提供适当担保,应视为对方明示毁约,此时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此种自助措施与行使不安履行抗辩相似。
司法救济
依《合同法》第10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对方可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此种措施,对于明示 毁约易于操作;但对于默示毁约,守约方须掌握对方预期违约的确切的证据后方可诉诸法律,否则,将因证据不力反而于己不利。
等待履行
当一方预期违约,对方可坚持合同的效力,要求或等待对方到期履行合同,以静观对方的态度是否有所变化,然后决定是否采取相应措施。
对于明示毁约,守约方应明确要求对方撤回毁约的思表示,而不能一味地坐等对方履行,以免扩大损失。对于默示毁约,守约方一时无确切证据证实对方毁约,可等待对方到期是否履行;若对方到期不履行,可依实际违约中的不履行情形追究其违约责任,或者依法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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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合同是由两个以上的承包人对筹建人负责,完成基本建设工程的合同。分包合同在建筑合同中听得比较多,你对分包合同有什么了解吗?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分包合同的相关法律知识。
解释1
联合承包是指同一国籍或不同国籍的几家承包公司以合同方式组成联营或合营方式参加某项工程的资格审查、投标签约并共同完成承包工程。一般涉及技术复杂、规模巨大的工程项目。
解释2
联合承包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立经营的承包单位联合起来承包一项工程任务,由参加联合的各单位推选代表统一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共同对建设单位负责,并协调各单位之间的关系,是相对于独立承包而言的承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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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成立是指合同订立过程的完成,也即主体对合同的基本内容达成一致意见。你对合同成立有多少了解?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合同成立的法律相关知识。
第一, 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
单务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仅有一方承担义务。双务合同,是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关系。
第二, 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有偿合同,是指一方通过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而给付对方某种利益,对方要得到该利益必须为此支付相应代价的合同。
无偿合同,是指一方给付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并不支付任何报酬的合同。
第三, 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有名合同,又称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已经确定了一定的名称及规则的合同。
无名合同,又称非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并未确定一定的名称及规则的合同。
第四, 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必须采取特殊形式订立的合同。
不要式合同,是指依法无需采取特定形式订立的合同。
第五, 主合同和从合同
主合同,是指不依赖其他合同而能独立存在的合同。
从合同,是指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存在前提的合同,又称为附属合同
第六, 实践合同和诺成合同
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除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之外,还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才能产生法律效果。实践合同则必须有法律特别规定,比如定金合同,保管合同等。
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即“一诺即成”的合同。特点在于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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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的考生们在复习公共基础知识时也别忘了练习试题巩固知识,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河南省公共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1、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检验真理的标准是( )。
A、马克思主义 B、三个有利于 C、实践 D、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2、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的自然科学基础是( )。
A、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
B、细胞学说、能量守恒和转化定律、生物进化论
C、古典力学、量子力学、相对论
D、电子学、高分子化学、分子生物学
3、下列哪一个不是世界永恒发展的基本规律( )。
A、质量互变规律 B、价值规律 C、对立统一规律 D、否定之否定规律
4、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它体现在( )。
A、思维和存在的关系 B、物质和意识的关系
C、主体和客体的关系 D、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关系
5、国共两党次合作取得伟大成功的标志是( )。
A、北伐战争的胜利 B、卢沟桥事变的爆发
C、西安事变的和平解决 D、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形成
6、提高党的执政能力,首先是提高我们党( )。
A、领导发展的能力 B、领导改革的能力
C、保持稳定的能力 D、巩固执政的能力
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C。解析: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是由真理的本性和实践的特点所决定的。真理的本性是主观与客观相符合,只有把主观同客观联系起来加以对照的东西,才能充当检验真理的标准。有这个特点的只有社会实践。实践是主观和客观联系的“桥梁”,而且具有直接现实性的特点。因此,只有实践能够验证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故本题答案为C。
2、【答案】B。解析:马哲产生的自然科学前提是19世纪自然科学的发展,特别是三大发现即细胞学说、能量守恒与转化定律、生物进化论。故本题答案为B。
3、【答案】B。解析:世界永恒发展的基本规律包括质量互变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价值规律是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故本题答案为B。
4、【答案】D。解析: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包括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和生产资料的生产,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统一,它包含了人与自然之间关系和人与人之间关系这两个方面,D正确。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哲学的基本问题,物质与意识的关系问题是唯物论的基本问题,主体和客体的关系在哲学当中没有规范表述,ABC三项均与题干无关。因此本题答案选D。
5、【答案】A。解析:国共次合作的主要成果:国民大革命迅速开展并取得重大胜利,基本上推翻了北洋军阀的统治,打击了帝国主义和封建统治。
6、【答案】A。解析:《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2004年9月1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中指出:坚持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要务,不断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提高党的执政能力,首先要提高党领导发展的能力。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既是一个伟大创举,又是一个全新课题。要适应世界经济、科技发展趋势和我国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把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和运行特点,自觉遵循客观规律,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市场机制的作用,不断提高领导经济工作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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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知识不可少,遵守交通活到老,小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就是要这样子进行才有意义,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大班交通安全知识方面的教案,供大家参考。
一、活动目标:
1.让幼儿在交流活动中认识一些常见的交通标志。
2.让幼儿在游戏活动中体验交通规则的重要性,从而自觉地遵守交通规则。
3.让幼儿在合作学习中学得一些基本的学习方法。
二、活动准备:
1.精心布置活动场景。
2.收集各种交通标志(照片或图片)。
3.字卡:交通安全、红灯停,绿灯行、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汽车道。
三、活动过程:
(一)展开联想,揭示活动主题
1.出示交通事故图片,请幼儿仔细观察。提问:孩子们,刚才你们看到了什么?想到了什么?
2.多么可怕的车祸,为了不让这样的事情再发生,我们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出示字卡“交通安全”)
(二)在活动中体会交通规则的重要性
1.教师:孩子们,看看我们坐的队形像什么?十字路口的学问可多了,现在我们就在十字路口做个游戏。老师请出三个司机,三个骑车的以及五个行人。
参加游戏活动的孩子听到老师说完“开始”之后,立即向自己的对面出发。其他孩子仔细观察,看看会发生什么事情?
(1)教师:孩子们,刚才你们看到了什么?你们想说什么?
(2)教师:如果生活中也是这样可不行啊!为什么会发生这种情况呢?
(3)(教师拿出信号灯标志)这是什么?谁能编句儿歌来说说信号灯的作用。(将标志贴在黑板上)
幼儿回答后出示字卡“红灯停,绿灯行”。
2.认识了红绿灯,我们还要知道自己应该走哪条路,这就要知道每条路的名称。孩子们,看看这个十字路口,你认识这些道路吗?(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汽车道)
(三)初步了解常见交通标志的作用
(出示交通标志)在车辆穿梭的马路上,除了信号灯这个交通标志外,还有很多交通标志,这些交通标志都有什么用呢?
(四)现场指挥
1.刚才我们认识的交通标志对维护交通安全起着重要的作用。车辆的顺畅,人们的生命安全,更离不开交通警察。老师向交警叔叔学了一些指挥交通的本领,请小朋友仔细看,猜一猜是什么意思。
2.老师来当交通警察,请小朋友站在这个十字路口,听警察叔叔的指挥,一起动一动吧!
(五)评价幼儿游戏情况,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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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小学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是我们教育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开展小学生消防安全知识是保护在校学生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的需要。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学校消防知识方面的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为了进一步落实各级有关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精神,在各种事故发生时能紧急疏散师生,增强全体师生安全意识,提高自救能力,在紧急情况下组织师生有序逃离危急现场,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避免伤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扎囊县教育体育局要求小学应急疏散演练工作的意见,结合我校现有校舍条件的状况,为坚决杜绝因楼道拥挤而产生踩踏伤害事故。为此,学校定于6月 9 日星期六下午第二、三、四节课高消防安全活动。
活动内容:
1、消防安全讲座2、应急防火疏散演练 3、现场使用灭火器灭火演练。
活动过程:
第一、消防安全讲座
一、消防安全讲座目标;为了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今后看见火不会害怕,知道怎么逃生。最大限度的保证人民财产安全,知道如何使用消防器具等。
二、讲座地点:学生食堂
三、讲座方法:播放课件(讲解课件的内容)
四、参加人员:全体师生及后勤人员
五、讲座人:男达瓦
六、组织员:当天的值班人员
第二、应急防火疏散演练
一、疏散演练的预定目标
师生能按预定的方法和路线迅速的逃离危险地带(教学楼),转移到安全地带(学校足球场);本次演练要求迅速有序;使学生初步掌握遇到消防事故时自救和逃生的方法。
二、演练总指挥:男达瓦
三、演练路线
全体师生从危险区(教学楼)转移到安全区(学校足球场)。具体为两条线路转移:
(一)、教学楼二楼三年级(1)班、二年级、三年级(2)班、四年级(1)班同学从教室出门沿走廊墙边从教学楼右边楼梯下楼,东门撤离。撤离顺序为三年级(1)班、二年级、三年级(2)班、四年级(1)班。五年(2)班、一年级、五年(1)班、四年(2)班、同学从教室出门沿走廊墙边从教学楼左边楼梯下楼,西门撤离。撤离顺序为五年(2)班、一年级、五年(1)班、四年(2)班。
(二)、教学楼三楼、三年级(3)班、四年级(3)班、五年级(3)班,同学从教室出门沿走廊墙边从教学楼右边楼梯下楼,东门撤离。撤离顺序为三年级(3)班、四年级(3)班、五年级(3)班。六年级(3)班、六年级(2)班、六年级(1)班同学从教室出门沿走廊墙边从教学楼左边楼梯下楼,西门撤离。撤离顺序为六年级(3)班、六年级(2)班、六年级(1)。
1、班级里和的疏散路上组织教师:
各班班主任
2、各楼梯口人员:
一楼东边楼梯口:次仁措姆 西边楼梯口:次仁拉姆
一楼东门:旦增 西门:索朗次仁
一楼与二楼东边转角处:女达瓦 西边转角处 :伟色
二楼东边正厅:格桑加措 西边正厅:指章
二楼与三楼东边转角处:次仁跟宗 西边转角处:王亭亭
三楼东边正厅:单真次仁 西边正厅:强巴
3、其他:
①、安全区(足球场)组织:罗布次仁
②、学生逃离危险区后,各班主任组织清点学生数,及维持本班纪律。清点人数后向总指挥报告。(报告总指挥,*年*班*人,全部安全撤离,报告完毕)
③、摄像:嘎玛次旺
四、各人员的具体工作职责
1、各班的组织教师:负责本班的学生清点工作;组织好本班学生有序的逃离现场(即教学楼);最后在安全区再一次清点本班的人员是否都安全撤离。
2、各楼梯口及楼道的教师:组织好逃离的学生有序的撤离。
3、安全区组织人员:组织好安全逃离的学生的集合和纪律维持工作。
五、疏散原则:
1、疏散时,学生必须用毛巾或口罩等(自带)手捂口鼻,弯腰远离建筑,撤离到安全地带;
2、严禁推搡、拥挤、抢先,有序安全撤离;
3、楼梯疏散撤离队伍发生冲突时,按先到优先原则,一律听从引导员指挥;
4、教师疏散撤离时,特别照顾特殊学生(特异体质;患病学生)。
六、其他事项:
1、各位教师一定要正确、认真地对待本次演练,要让学生有序地撤离,避免学生互相推挤、踩踏等事发生。
2、各位教师要在学生撤离后再自己迅速撤离。
七、安全区为:足球场上。
第三、使用灭火器灭火流程:
一、演练目的: 为了让广大师生深入地了解消防逃生常识,切实树立起消防意识,真正掌握好消防安全知识,并具备自救互救的能力,提高抗击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以及掌握逃生的方法。
二、参加人员:全体师生和全体后勤人员。
三、活动过程:
1、由我校消防负责人男达瓦、罗布次仁讲解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及演示。
2、 抽调个别老师、学生、后请人员进行灭火操作。
3、灭火器灭火流程完毕。
注意事项:
1.班主任和所有负责老师要做好演习前的安全教育和演习中的管理工作。
2.班主任在讲台上组织同学有序撤离教室,安排在楼梯口的领导、教师要组织学生有序下楼,学生下楼疏散时要2人为一排,安静、迅速下楼,不要跑得过快。杜绝不要打闹,惊叫和推搡等。
3.演习前学校当天值班人员一定要检查和清理楼道,楼梯上的垃圾及杂物,以防发生学生滑倒、碰撞及踩踏事故。
4.听到学校发出的警报后,全校师生立即快速、安全进行疏散。 安排有任务的教师要提前各就各位,做到万无一失。
看过“学校消防知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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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不仅仅考查考生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更重要的是考查考生运用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湖北省公共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1、下列关于气候现象的说法,错误的是:()。
A、海南三亚属于热带雨林气候,全年高温多雨
B、水汽饱和,空气中有凝结核是降雪的基本条件
C、霜一般形成在寒冷季节里晴朗且大气稳定的夜晚
D、我国华北地区属温带季风气候,冬季寒冷干燥
2、如果有人打坏了一幢建筑物的窗户玻璃,而这扇窗户又得不到及时的维修,别人就可能收到某些示范性的纵容去打破更多的窗户,久而久之,这些破窗户就给人造成一种无序的感觉,结果在这种公众麻木不仁的氛围中,犯罪就会滋生。这一现象对管理的启示是:()。
A、加强制度和规章建设
B、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C、对压力采取回避态度只会使问题复杂化
D、要重视纠正小的过错,防止形成不良风气
3、下列关于防雷电的办法,错误的是:()。
A、不宜使用水龙头 B、减少固定电话和手机的使用
C、在户外空旷场地不宜打伞 D、不宜紧闭门窗
4、下列说法中能够引导人们正确地发挥主观能动性的有:()。
A、按图索骥
B、人为自然立法
C、对症下药,量体裁衣
D、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和对客观世界的改造
5、下列有关合同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当事人双方或多方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B、合同是体现当事人双方或多方意见,表示一致的协议
C、合同是当事人设立,变更或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协议
D、我国现行《合同法》也适用于监护协议
6、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
A、环境权 B、平等权 C、出版自由 D、受教育权
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A。解析:三亚地处低纬度,属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区,A选项错误;降雪的形成必须具备两个条件:首先是水汽饱和。空气在某一个温度下所能包含的水汽量,叫做饱和水汽量。空气达到饱和时的温度,叫做露点。饱和的空气冷却到露点以下的温度时,空气里就有多余的水汽变成水滴或冰晶;另外,雪的形成还必须有凝结核。在混合云中,由于冰水共存使冰晶不断凝华增大,成为雪花。B选项正确;霜一般形成在寒冷季节里晴朗、微风或无风的夜晚。C选项正确;我国的华北属于温带季风气候,气候特点是夏季高温多雨,冬季寒冷干燥。D选项正确;故本题答案为A。
2、【答案】D。解析:所谓“破窗效应”,是指如果有人打破了一幢建筑物的窗户玻璃,而这扇窗户又得不到及时的维修,其他人就可能受到某些暗示性的纵容,去打破更多的窗户。久而久之,这些破窗户就给人造成一种无序的感觉。在这种公众麻木不仁的氛围中,违法活动就会滋生蔓延。“破窗效应”启示我们,如果某种不良环境因素出现且没有得到有效制止,就会对人们的心理产生相当程度的暗示性和诱导性;若不采取措施及时修复“扇被打碎玻璃的窗户”,就难免出现更多的问题,使“更多的窗户玻璃被打碎”,甚至引发管理上的严重危机。因此在管理中要重视纠正小的过错,防止形成不良风气。故本题答案为D。
3、【答案】D。解析:雷电发生时产生的雷电流是主要的破坏源,其危害有直接雷击、感应雷击和由架空线引导的侵入雷。如各种照明、电讯等设施使用的架空线都可能把雷电引入室内,所以应严加防范。注意关闭门窗,室内人员应远离门窗、水管、煤气管等金属物体。关闭家用电器,拔掉电源插头,防止雷电从电源线入侵。在室外时,要及时躲避,不要在空旷的野外停留。在空旷的野外无处躲避时,应尽量寻找低洼之处(如土坑)藏身,或者立即下蹲,降低身体高度。ABC正确,D选项错误,故本题答案为D。
4、【答案】CD。解析:A选项是形而上学的观点,主张生搬硬套,是教条主义的体现。排除A选项;B人为自然立法是德国哲学家康德的唯心主义观点,B选项错误;C选项体现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观点,能够指引人们正确发挥主观能动性,C选项正确;D选项的内容是恩格斯在讲到自由和必然的关系的时候。从认识论上给自由概念做的规定。故本题答案为CD。
5、【答案】D。解析: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可见,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的规定,D项说法错误,故本题答案选D。
6、【答案】A。解析:我国宪法中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诉愿权、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权、经济文化权利等。题目中B、C、D选项都属于宪法中规定的权利,但A选项宪法并未进行规定,故本题答案选A。
看过“湖北省公共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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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检法律是基础知识考试的常见内容,那么你对法律基础知识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湖南法检法律基础知识真题及答案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1、关于刑法的基本原则,以下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A、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在量刑时既要考虑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也要考虑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
B、罪刑法定原则要求严格解释刑法,因此可以随意对刑法进行限制解释
C、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刑法必须是成文法,因此国务院制定的规章也可以成为刑法的渊源
D、罪刑法定原则要求罪与刑必须事先由法律明文规定,因此新法一律不能溯及既往
2、关于罪刑法定原则和刑法解释,以下说法正确的是:B
A、罪刑法定原则禁止类推解释与扩大解释,但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
B、罪刑法定原则禁止适用不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但不禁止适用有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
C、司法解释与立法解释相抵触时,应适用新解释优于旧解释的原则
D、立法解释是由立法机关作出的解释,既然立法机关在制定法律时可以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以抢劫罪论处,那么,立法解释也可以规定“携带凶器盗窃的,以抢劫罪论处”
3、关于刑事管辖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B
A、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不可能适用中国刑法
B、外国人乙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公民犯罪的,按照中国刑法的规定,该罪的最低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不可能适用中国刑法
C、外国人甲在国外教唆中国人陈某到中国拐卖儿童,陈某独自来中国拐卖儿童,后甲来中国旅游,中国司法机关对仅仅实施了教唆行为的甲没有刑事管辖权
D、中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实施的犯罪行为,按照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不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4、甲因琐事与乙发生争执,向乙的胸部猛推一把,导致乙心脏病发作,救治无效而死亡。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A、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B、如果甲不能预见到乙患有心脏病,则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C、无论甲能否预见到乙患有心脏病,对于乙的死亡都要承担刑事责任
D、无论甲能否预见到乙患有心脏病,对于乙的死亡都不承担刑事责任
5、以下关于犯罪主体的各种说法,正确的是:A
A、甲(15周岁)参与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犯罪团伙,在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中导致被运
送人10人死亡,甲不构成犯罪
B、乙(不满16周岁)携带自制火药枪进行抢夺,但未使用该凶器的,也构成抢夺罪
C、丙(15周岁)明知破坏水库大坝会导致多人死亡,仍然实施决水行为,引起3人死亡的,不应当构成犯罪
D、丁(不满15周岁)数次教唆他人制造、走私和贩卖毒品,但不构成犯罪
6、关于单位犯罪,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C
A、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
B、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
C、对于单位犯罪,原则上除了处罚单位本身,还要处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即对单位犯罪一律实行双罚制。
D、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7、关于罪过,以下说法正确的是:C
A、甲在某农民家里盗窃,看到柜子里放有一把手枪(农民的儿子是武警),但他不认识该枪的具体型号。他仍然窃得该枪。由于甲不认识枪支的具体型号,所以不构成盗窃枪支罪
B、乙在盗窃时发生认识错误,误把枪支当炸药盗回,乙构成犯罪未遂
C、丙丢失枪支后3天才发现,他立即上报。但是,盗枪者已经用该枪杀死一人。丙不构成丢失枪支不报罪
D、丁受雇替王某杀死李某。由于对李某不熟悉,他误将吴某当做李某杀害。由于丁没有杀死想要杀死的人,因此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8、甲、乙共谋后,共同瞄准被害人丙开枪,试图杀害丙,但均未打中被害人。与此同时,丁对丙有仇,但与甲、乙素不相识的丁在另一侧对准丙开枪,丙死亡。对本案的处理结论,正确的是:D
A、甲、乙均无罪,因为死亡结果和他们的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B、甲、乙、丙同时对死亡结果负责,均是故意杀人罪
C、甲、乙、丙三人虽无共谋,但成立共犯
D、甲、乙、丙无须同时对死亡结果负责,但均是故意杀人罪
9、母亲甲(擅长游泳)带儿子外出游泳,发现自己一直很讨厌的儿子(8岁)被卷入漩涡中,以为自己不救助儿子,法律也不会追究自己,即离开现场,儿子很快死亡,对于本案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C
A、由于儿子被卷入漩涡不是甲造成的,甲没有犯罪故意
B、甲有法律认识错误,所以无罪
C、甲存在间接故意
D、甲没有认识错误
10、 甲本想伤害乙,但在黑暗中,甲误将丙当成乙,而对丙使用了暴力,丙当场身受重伤,流血不止。甲发现是丙后,没有对丙进行救治,反而将丙大骂一通后离开现场。丙因失血过多而死亡。对甲的行为,说法正确的是:B
A、按过失伤害致人死亡罪处理
B、按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处理
C、以故意伤害罪(未遂)和过失致人死亡罪数罪并罚
D、甲没有救治丙的行为构成不作为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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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试题的练习能够让你更有把握通过湖南省教师招聘考试,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湖南省教师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1、新课程改革倡导( )的课程评价。
A、强调学生学会学习 B、强调新的学习方式
C、突出甄别与选拔功能 D、立足过程,促进发展
2、我国倡导启发式教学的第一人是古代教育家( )。
A、孔子 B、墨子 C董仲舒 D、朱熹
3、一学生决心改掉迟到的毛病,可冬天一到,他迟迟不肯起床,结果又迟到了,对该生教育应培养其( )。
A、道德认知 B、道德情感 C、道德意志 D、道德行为
4、关于意志与认知,情感关系说法正确的是( )。
A、认知过程是意志形成的前提和基础
B、意志不能够调节情感
C、人们在认知世界过程中,需要意志克服困难达到目的
D、情感可以成为意志行动的动力也可成为阻力
5、根据心理学常识,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只要不断练习,数学成绩肯定会稳定地直线式上升
B、通过在重要内容下划线能提高学习效率,这属于精细加工策略
C、在睡前被英语单词效果更好,由于没受到倒摄抑制的影响
D、学骑自行车,只单纯的反复操作或者机械重复即可,没有技巧可言
6、德育过程的构成要素有德育内容、德育方法( )。
A、德育原则 B、教育者 C、德育途径 D、受教育者
7、一个创造活动的全过程要经过思维的发散-聚合-再发散-再聚合……多次循环才能完成。(判断题)
8、提出“泛智”教育思想,探讨“把一切事物交给人类”的教育家是夸美纽斯。(判断题)
9、在信息技术整合的课堂中,学生每人拥有一台电脑并与教师的电脑相连形成局域网,同时配有网络教学监控系统,这属于个别活动的课堂组织形式。(判断题)
10、在学习活动中通过寻求教师帮助和开展小组合作学习来促进学习的策略属于元认知策略。(判断题)
正确答案及解析:
1、【答案】D。解析:新课程改革改变了过分强调甄别和选拔的功能,而是立足于学习过程和促进学生更好地发展。
2、【答案】A。解析:第一个实施启发教育的是孔子。
3、【答案】C。解析:学生想改掉,有道德认知,但是却总是不能克服赖床毛病,需要我们培养他的意志力。
4、【答案】ACD。解析:认知过程是意志形成的前提和基础;人们在认知世界过程中,需要意志克服困难达到目的;意志可以调控情绪情感;情感可以成为意志行动的动力也可成为阻力。
5、【答案】ABD。解析:A选项错误,因为学习具有一个高原期,即在学习过程中出现的暂时停滞的现象,因此,数学成绩不会直线式上升;B选项错误,在重要内容下划线属于复述策略;D选项错误,骑自行车还是有技巧可言的。
6、【答案】BD。
7、【答案】√。
8、【答案】√。
9、【答案】×。解析:题干所述属于全班活动。
10、【答案】×。解析:在学习活动中通过寻求教师帮助和开展小组合作学习来促进学习的策略属于资源管理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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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是黄石事业单位考察的重要科目之一,那么你对公共基础知识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黄石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1、职业素质的核心是( )。
A、思想政治素质 B、科学文化素质
C、专业技能素质 D、职业道德素质
2、道德的功能是指道德作为社会意识的特殊形式对于社会发展所具有的功能,其中最突出也是最重要的社会功能是( )。
A、辩护功能 B、沟通功能 C、调节功能 D、激励功能
3、职业道德的形成过程是( )。
A、他律到自律 B、自律到他律 C、自觉到自发 D、内化到外化
4、社会主义道德区别和优越于其他社会形态道德的标志是社会主义道德( )。
A、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
B、对社会行为的调节具有强制性
C、调节具有广泛性
D、对其他社会意识形态的存在和发展具有重大影响
5、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对服务对象不能有亲疏贵贱之分,都应该一视同仁周到服务,这是职业道德中( )。
A、助人为乐的要求 B、爱国守法的要求
C、办事公道的要求 D、尊老爱幼的要求
6、对于违法犯罪行为的制裁和惩罚,体现了法律的( )。
A、评价作用 B、教育作用 C、强制作用 D、指引作用
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D。解析:职业素质是指劳动者在一定的生理和心理条件基础上,通过教育、劳动实践和自我修养等途径而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在职业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内在的基本品质。其中,职业道德素质是核心内容。故本题答案选D。
2、【答案】C。解析:道德功能是指道德作为社会意识的特殊形式对于社会发展所具有的功效与能力。道德的功能中最主要的是认识功能与调节功能。故本题答案选C。
3、【答案】A。解析:职业道德,是对从业者言行的一种约束,这种约束必须依赖一定的物质基础才能形成。早期,所制订的职业道德规范缺乏岗位特色,不同的岗位均采用统一的职业道德规范来进行规范,就是一种通过职业道德规范达到的“他律”。随着社会的发展,逐步形成了责任与利益相互制约的机制,以个人切身利益的得失来制约人们对待本职工作的态度,即“自律”。故本题答案选A。
4、【答案】A。解析:为人民服务作为公民道德建设的核心,是社会主义道德区别和优越于其它社会形态道德的显著标志。它不仅是对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的要求,也是对广大群众的要求。故本题答案选A。
5、【答案】C。解析:所谓办事公道是指从业人员在办事情处理问题时,要站在公正的立场上,按照同一标准和同一原则办事的职业道德规范。故本题答案选C。
6、【答案】C。解析:法律的强制作用强调的是制裁与惩罚。故本题答案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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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考察的是是运用有关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江苏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1、保守单位秘密属于职业道德规范要求中的( )。
A、办事公道 B、遵纪守法 C、坚持真理 D、团结协作
2、要做到办事公道,就可能会失去自己的一些利益,就需要有( )。
A、较多人脉资源 B、较高文化
C、较好经济条件 D、较高职业道德修养
3、2013年11月18日,( )届平潭•台湾商品交易会在平潭对台进出口农特产品市场开幕。
A、 B、第二 C、第三 D、第四
4、违法客体是指法律所保护的而为违法行为所侵害的( )。
A、人和物 B、违法对象 C、社会关系 D、社会秩序
5、某市政府首创了信访民主听政评议制度,通过这个制度征集民意,该市去年决定不建预定的大广场大工程,而是投资400万元治理小街小巷,大大改善了群众的生活环境,得到了群众的肯定。这一制度体现了尊重公民的( )。
A、监督权 B、提案权 C、质询权 D、议政权
6、父亲的房子与某人签了5年租赁合同,3年后父亲死亡,其儿子( )。
A、有权解除合同
B、有权解除合同,但造成损失要赔偿
C、无权解除合同
D、无权解除合同,但可变更合同协议内容
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B。解析: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从事特殊行业的群体须保守本单位的秘密。这是遵纪守法的必然要求。如《会计法》规定会计人员应当依法保守单位的秘密。故本题答案选B。
2、【答案】D。解析:职业道德规范是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由此可知办事公道是属于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是对个人职业道德的要求,故本题答案选D。
3、【答案】A。
4、【答案】C。解析:违法客体指法律所保护的而被违法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故本题答案为C。
5、【答案】A。解析:监督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网上评议政府等活动,都是体现公民的民主监督活动。故本题答案为A。
6、【答案】C。解析:根据《合同法》第229条与《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20条,租赁期间,租赁物的所有权(因买卖、赠与、继承、企业合并)发生变动的,原租赁合同对新的所有权人继续有效,即新的所有权人应法定承受原租赁合同。故本题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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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公务员考试,因公共基础知识涉及的知识面较广,一度是考生们的烦恼,练习试题能有效帮助你解决相应的问题,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江西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1、下列关于赤字对经济影响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影响支付能力 B、外汇储备增加
C、国际债务增加 D、国内通货膨胀
2、某企业生产某种产品,固定成本为15万元,单位可变成本为1000元,每台售价2200元,则该产品的盈亏平衡点是( )。
A、25台 B、100台 C、125台 D、12、5台
3、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是否满足了( )是公共管理绩效质的标准的核心。
A、公众精神需求
B、公众物质需求
C、公众物质和精神需求
D、公众享受需求
4、下列关于危机管理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明确矛盾和工作失误,但要封锁一些信息,避免引起骚乱
B、坚持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机制,构建危机公关平台
C、处置危机,必须以人为本,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
D、须以时间为原则,迅速采取处置措施
5、舆论监督实质上是一种( )。
A、行政监督 B、专门监督
C、群众监督 D、人大监督
6、下列不属于我国传统体育项目的是( )。
A、太极拳 B、武术
C、跆拳道 D、围棋
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B。解析:财政赤字指财政支出大于财政收入而形成的差额,由于会计核算中用红字处理,所以称为财政赤字。财政赤字导致财政净余额呈负值,可能减弱的支付能力,可能引起对其他的债务。而且,由于财政赤字,流通中的货币量增加,可能引起通货膨胀。
2、【答案】C。解析:该产品的盈亏平衡点=150000/(2200-1000)=125台,即固定成本=销售数量*(单位售价-单位可变成成本)。故本题答案为C。
3、【答案】C。
4、【答案】A。
5、【答案】C。
6、【答案】C。解析:中国传统体育项目有武术、太极拳、气功、中国式摔跤、中国象棋、围棋等。跆拳道是一门韩国格斗术,以其腾空、旋踢脚法而闻名。跆拳道这个名称来源于韩语的“跆”(指用脚踢打),“拳”(指用拳击打),“道”(指格斗的艺术和一种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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